個資保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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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說明並規範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台灣地區授權經銷商(以下簡稱相對人(註)),在現在已(或將來可能)依法得經營之營業項目範圍及所涉業務執行之必要範圍內,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提供之個人資料。相對人將以包含但不限於簡訊、網路、電話、e-mail等您留存之聯絡方式,使您知悉廣告、贈品或相關資訊及優惠,或對您進行問卷調查等相關利用。

相對人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您明確告知個人資料蒐集目的、類別及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如下:

(一)蒐集目的與資料類別:蒐集之個人資料以本人所提供或相對人及其實際蒐集之一切資料為準。

資料類別 蒐集目的
基本資訊
姓名、電話(住宅/公司)、行動電話、e-mail、聯絡地址
維修與保固服務
產品保固、售後服務、維修等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契約履行、消費者保護等
行銷與客戶服務
行銷活動、優惠通知等
交易與維修資訊
交易資料、維修資料、設備資料(例如:機型機種)
調查、研究分析與業務營運管理
提升服務品質、支援經營決策等

(二)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或相對人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2. 地區:臺灣地區、原廠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廠房所在之區域 (日本、馬來西亞、泰國、越南、印度)。
  3. 對象: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泰興業)及其關係企業、台灣地區授權經銷商(註)及其他有業務往來之第三人、經您所同意之對象(例如與和泰興業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和泰興業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及其他基於法令規定得要求前開對象提供個人資料之機關。您知悉並同意對象範圍及於未來於和泰興業及附註所述公司官方網站所增加之公司。
  4.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就相對人保存之您的個人資料,您得行使以下權利:

  1. 除有法定之例外情形,您得隨時請求查閱、給予複本;惟和泰大金得依法向您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您得請求補正您之個人資料;惟您同時應為適當之釋明。
  3. 當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時,您得請求和泰大金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如因和泰大金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並註明爭議者,則不在此限。
  4. 相對人如有違反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情形,您得向相對人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當相對人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間屆滿時,得向相對人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相對人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如您欲行使上述權利,得隨時電洽相對人之客服專線:0800-060-580(手機請撥:0960-060-580)。

是以,相對人得依「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之約定持續蒐集、處理、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截至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相對人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您主動請求相對人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之日止,相對人始終止其對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您如未能或無法提供以上個人資料,相對人提供服務之範圍將會受到限制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相對人仍有權基於法令,及契約約定事宜(含定期保養提醒、維修後追蹤、售後服務活動等)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提供之個人資料。

註:和泰汽車、國都汽車、北都汽車、桃苗汽車、中部汽車、南都汽車、高都汽車、蘭揚汽車、東部汽車、長源汽車、和泰豐田物料運搬、和泰聯網、和泰移動服務、和泰產險、和潤企業、和潤電能、和運租車、和雲行動服務、車美仕、興聯科技、和泰興業、和安保代、和全保代、和勁企業、和漾旅行社、和泰服務行銷、和泰車體銷售股份有限公司、鎧美車業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器材、興昊物流、和泰運輸、隆昊搬家等關係企業。